各二级单位:
”编制内一级人事代理“转为”事业编“的教职工,自2016年1月1日起享受公费医疗报销,就诊报销流程请查阅附件《北京邮电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公费医疗相关规定》。
联系电话
校医院办公室: 62281237
公费医疗办公室: 62283212转304
附件:北京邮电大学公费医疗管理-公费医疗相关规定.doc
校医院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