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北京邮电大学医院外带药输液相关规定

发布日期:2016-07-13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患者须提供外院门诊记录、注射单(含患者姓名、药名、用法、用量)、医疗机构发票和药物。

二、患者自带药品必须在首诊医疗机构使用且无不良反应,有相关的使用证明。

三、患者必须在护士指定的输液地点输液,在整个输液过程中患者不得离院。

四、在使用外带药物过程中,患者须积极配合本院医务人员进行操作以及配合做好一些必要的诊疗措施。

五、本院在输液过程中将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但是基于本院医疗条件、药物本身及不可抗因素等等,输液过程中及输液后可能出现:药物毒副作用、药物过敏反应、输液反应、迟发性变态反应、其他不可预料的反应甚至危及生命等。

六、医护人员将按医疗要求规范操作,一旦发生意外,我们会积极采取相应措施。为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权,特此告知,患者表示知晓并理解上述情况,并愿意承担相应风险。

七、在患者确定输液前,请细阅此规定并签署《北京邮电大学医院治疗知情同意书》。

 

                                  北京邮电大学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