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4年毕业生公费医疗报销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07 作者: 来源: 点击:

一、毕业生公费医疗报销截止时间为628

二、毕业生公费医疗报销:

1、报销材料提交方式:

门诊报销到公费医疗办公室(校医院二层201室,住院报销校医院二层214室)

2、报销时间:每周二、四、五下午(下午130---4:30

门诊报销需要递交材料:

①校医院的转诊单

②门诊收费票据

③票据费用明细超过打印上限,请另行打印。

④药品底方

急诊报销需要提交材料:

①急诊病历或诊断证明

②门诊收费票据

③票据费用明细超过打印上限,请另行打印。

④药品底方

注意:如果票据缺明细目前北医三院可以通过北医三院服务号--互动-电子票据找到票据金额打印明细。

3、住院报销需提交:

门诊入院报销:

①校医院转诊单

②住院收费票据

③住院诊断证明

④住院结算明细清单(按住院期间汇总打印,不可提交每日清单)

⑤受伤说明(如病情为骨折或损伤等外伤,请提供受伤说明,需经辅导员签字并盖学院章)

急诊入院报销:

①入院途径为急诊的住院病历(包括首页、入院记录、出院记录)

②住院收费票据

③住院诊断证明

④住院结算明细清单(按住院期间汇总打印,不可提交每日清单)

⑤受伤说明(如病情为骨折或损伤等外伤,请提供受伤说明,需经辅导员签字并盖学院章)

特别说明:以上所要求提交的住院单据为一般情况,具体报销时,可能会根据个体病情及公费医疗报销审核相关政策通知个人提交补充材料。在京学生急诊住院应选择合同医院,确有困难者,仅急症或急性发病急诊入院的情形方可报销。


1)毕业生离校后产生的门诊或住院费用不再属于公费医疗报销范围,具体情况参照公费医疗相关报销政策执行。

2)住院报销的材料由校医院收取后将统一送北京市公费医疗管理中心审批,审批合格后,报销时间根据公费医疗审批情况另行通知。

3)如对报销费用有异议或有其他问题可致电校医院,门诊报销:62283212-201,住院报销:62283213-214




校医院

202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