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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次重发)2024年度公费医疗报销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02 作者: 来源: 点击:

根据学校和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24年度公费医疗报销及结算工作,现就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销时间安排

(一)2024年度公费医疗费用(包括门诊和住院)票据接收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0日,逾期不予报销

(二)离退休人员更改就近、合同、社区医院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3月31日。

二、报销地点

校医院二楼门诊报销(202)房间,住院报销(214)房间,门诊和住院报销时间如下

在职
职工

每周一, 8:00-11:20;13:30-16:30

离退休
人员

每周二、四、五, 上午8:00-11:20

学生

每周二、四、五(下午13:30-16:00 自助机取号报销)

住院

每周二、周四8:30-11:20;13:30-16:30

请有报销需求的师生务必关注报销工作截止时间,并注意交齐相关报销材料,材料不齐、逾期漏报者不再予以补报。

报销咨询电话62283212-202。

三、编制内一级人事代理职工医药费报销

2024年度发生的医药费自费超过500元的编制内一级人事代理职工,请于2025年1月10日前,携带工作证、身份证号、邮政储蓄银行账号、收费票据到校医院202室提交报销单子。

校医院

2025年1月2日